董仲舒不是从五行的机械的物质性能,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是用社会伦理的关系,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按照董仲舒所作的解释,五行的运行,同样体现了一种道德目的。这就又把原来是唯物主义的五行学说歪曲为唯心主义和目的论,用以论证封建秩序和封建道德的永恒性和合理性。
董仲舒将儒学与五行八卦结合,发展出了谶纬之学。
董仲舒关于气和阴阳五行的学说(节选)
文/冯友兰[文摘]董仲舒关于气和阴阳五行的学说(节选)_情晴_新浪博客 [文摘]董仲舒关于气和阴阳五行的学说(节选)_情晴_新浪博客
董仲舒认为宇宙的最高主宰是“天”。但“天”主宰万物的作用是通过阴阳和五行之气而表现出来的。因此,气也是董仲舒哲学中一个重要范畴。他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五行相生》)又说“天意难见也,其道难理。是故明阴阳入出、实虚之处,所以观天之志。辨五行之本末、顺逆、小大、广狭,所以观天道也。”(《天地阴阳》)这是说,阴阳五行都是气,但阴阳五行之气是用以体现天的意志的工具。这也就是说,气是从属于“天”的。在气之上还有“天”主宰着它。
关于阴阳之气,董仲舒说:“天地之间,有阴阳之气,常渐人者,若水常渐鱼也。所以异于水者,可见与不可见耳,其淡淡也。然则人之居大地之间,其犹鱼之离(附)水,一也。其无间,若气而淖于水。水之比于气也,若泥之比于水也。是天地之间若虚而实。”(同上)他讲这段话的目的,在于企图说明人和天可以互相感应。但也可以看出他认为阴阳之气虽然是肉眼所看不见的,但充满了天地之间,是确实存在着的物质。“天地之间若虚而实”,这是当时自然科学的共同说法。秦汉之际的医学著作《内经》说:“地为人之下,大虚之中者也……大气举之也。”(《内经·五运行大论》)这是说,地处于广大虚空之中,而虚空又充满了气。董仲舒关于气的说法,正是从当时的自然科学的知识中吸取了适合于自己需要的思想资料。
董仲舒对于五行也有很详细的理论。他说:“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日火,三曰土,四口金,五口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五行之义》)又说:“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五行相生》)五行相胜“金胜木……水胜火……木胜土……火胜金……土胜水。”(《五行相胜》)五行的次序是,木、火、土、金、水。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第一生第二,第二生第三,第三生第四,第四生第五,第五生第一。此所谓“比相生”。金胜木,中隔水;水胜火,中隔木;木胜土,中隔火;火胜金,中隔土;土胜水,中隔金。此所谓“间相胜”。
董仲舒吸取了战国以来的阴阳五行的思想,虚构出一个世界图式,以说明他所认为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秩序及其变化的规律。照这个图式,宇宙是一个有机的结构;天与地是这个结构的轮廓;五行是这个结构的间架;阴阳是运行于这个间架中的两种势力。从空间方面想象,木居东方,火居南方,金居西方,水居北方,土居中央。这五种势力,好像是一种“天柱地维”,支持着整个的宇宙。从时间方面想象,五行中的四行,各主一年四时中的一时之气:木主春气,火主夏气,金主秋气,水主冬气。“行”有五而“时”只有四,怎么办呢?董仲舒解释说“土者,天之股脏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故五行而四时者,土兼之也。(《五行之义》)意思就是说,土就是地,本来是配天的,所以它不限于某一行,而兼主四时。
四时既各有一行为主,为什么在一年之中四时不是并行而是续行呢?董仲舒有一个比较复杂的说法。他说:“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阴与阳,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左,春俱南,秋俱北,夏交于前,冬交于后,并行而不同路,交会面各代理。”(《天道无二》)“天之道终而复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终始也,阴阳之所合别也。冬至之后,阴俛而西入,阳仰而东出。出入之处,常相反也。多少调和之适,常相顺也,有多而无溢,有少而无绝。春夏阳多而阴少,秋冬阳少而阴多,多少无常,未尝不分而相散也。以出入相损益,以多少相溉济也口多胜少者倍入,入者损一而出者益二。天所起一,动而再倍。常乘反衡再登之势以就同类,与之相报。故其气相侠,而以变化相输也。”(《阴阳终始》)这是说,阴阳乃相反的东西,依“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不得同时并起故阳出则阴入;阳入则阳出人者其势力“损一”,出者其势力“益二”。故出者之势力比人者多三分之二。
董仲舒又说:“如金、木、水、火,各奉其所主,以从阴阳,相与一力而并功。其实非独阴阳也然而阴阳因之以起助其所主。故少阳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阳因火而起助,夏之养也少阴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阴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天辨在人》)这是说,当阴阳之气运行到某一方位的时候,它们就与原来主持某一方位的某一行,合力并功,形成为某一季节。
照上面所引的,董仲舒认为阴阳的运行,其轨道不同,方向也不同。他详细解释说:“初薄大冬,阴阳各从一方来,而移于后。阴由东方来西,阳由西方来东。至于中冬之月,相遇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别而相去,阴适右,阳适左。……冬月尽而阴阳俱南还。阳南还出于寅,阴南还人于戌。……至于仲春之月,阳在正东,阴在正西,谓之春分。春分者,阴阳相半也。故昼夜均而寒暑平。阴日损而随阳(苏舆云“阳字疑衍,随谓委随”),阳日益而鸿。故为暖热。初得大夏之月,相遇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别而相去,阳适右,阴适左。……夏月尽而阴阳俱北还。阴北还而人于申,阴北还出于辰。……至于中秋之月,阳在正西,阴在正东,谓之秋分。秋分者,阴阳相半也。故昼夜均而寒暑平。阳日损而随阴(苏舆云:“阴字亦疑衍”)阴日益而鸿。”(《阴阳出入》)董仲舒的说法,以图明之如下:

在上所引《天辨在人》一篇中,他说:“少阴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可是照他在《阴阳出入》中的说法,如图所表示的,当秋季的时候,阴不在正西而在正东,怎么能“助金”呢?董仲舒解释说:“天之道有伦,有经,有权。”“至春,少阳东出就木,与之俱生;至夏,太阳南出就火,与之俱暖。此非各就其类而与之相起与?……此非正其伦与?”这是说,在春夏两季,用气的运行和木火二行的方位相当,这种情况就是“天之道”的“经”的表现。反之:“至于秋时,少阴兴而不得以秋从金,从金而伤火功。虽不得以从金,亦以秋出于东方,俛其处而适其事,以成岁功,此非权与?”(《阴阳终始》)这是说,在秋季,阴气的方位与金相背;这种情况就是“天之道”的“权”的表现。为什么天使阴气受这样的委屈呢?照董仲舒的说法,这是因为,天“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阴阳位》)。
《天辨在人》又说:“阴之行,春居东方,秋居西方”。这是说,阴在秋季也居西方,这好像跟上面所说有冲突。这也需要说明。董仲舒说:“阴之行,春居东方,秋居西方,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夏居空下,冬居空上,此阴之常处也。阳之行,春居上,冬居下,此阳之常处也。阴终岁四移,而阳常居实。……天之志常置阴空处,稍取之以为助。……阴者阳之助也;阳者岁之主也。天下之昆虫随阳而出入,天下之草木随阳而生落”(《天辨在人》)董仲舒又说:“阳始出,物亦始出;阳方盛,物亦方盛;阳初衰,物亦初衰。物随阳而出入,数随阳而终始。”(《阳尊阴卑》)董仲舒认为,四时的变化,主要是由阳气的盛衰决定的秋冬的来临,与其说是由于阴气盛,不如说是由于阳气衰。但阴气也并非完全没有作用。“天”也是“稍取之以为助”。董仲舒说:“天以阴为权,以阳为经。阳出而南,阴出而北。(此即同篇上文所谓“阳行于顺,阴行于逆”)经用于盛,权用于末……阳常居实位而行于盛,阴常居空位而行于末。”(同上)所以照上图所表示的,在秋季,西方也有阴,但是其时在“阴人于戌”以后,是阴之“末”。在这个时候,这个末也“助金”,但是“稍取之以为助”。至于阴盛的时候,它在正东,不起作用。这就是所谓不“行于盛”而“行于末”。
还有一点,董仲舒认为,春秋两季在四时变化中又有不同的作用。春季是“天之所起”,秋季是“天之所废”。“天之所起,其气积;天之所废,其气随(苏舆云:言委随而不振)”。(《阴阳终始》)所以在秋季,只用一些萎靡不振的气就足够“助金”了。
董仲舒的《对策》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长养育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汉书·董仲舒传》)在《春秋繁露》中,他也说:“故阴,夏入居下,不任岁事冬出居上,置之空处也。”(《阳尊阴卑》)在夏季,阴伏而不出,这就是所谓“居下”。在冬季,阴气出来了,居上了。可是在冬季,阳气已衰,万物本来不能生长养育。所以阴气实际上不发生很大作用。这就是所谓“积于空虚不用之处”。这个“不用之处”,就是所谓“空位”。阳气实际起着生长、养育万物的作用,这就是居于“实位”。这就是《天辨在人》所说的,阴“夏居空下,冬居空上”。这里所说的“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可能是衍文,这里是说四时的变化,冬夏不可能重出。也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在这里,“春居东方,秋居西方”二句是衍文。“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应作“春居空右,秋居空左”。古人以右为上,左为下,这里所说的“左右”,与下两句所说的“上下”意思相同。在春季,阴气方盛,可以为上,但其时阳气也方盛,阴气不发生作用,所以是“空右”。到秋季,阴气已衰,又值秋为“天之所废”,万物本来要衰落,所以阴气又是“空左”。这些字句上的校正和解释虽出于推测,但董仲舒的意思是明确的。他说:“阴之行固常居虚而不得居实。至于冬而止空虚,太阳(苏舆云:当为太阴)乃得北就其类而与水起寒”(《阴阳终始》)阴居虚而阳居实;这是董仲舒关于阴阳的思想的一个要点。

阳尊阴卑,阳为主导,阴为属从;这本来也是易传的意思。但易传也认为“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系辞》)这就是认为,阴阳可以互相推动,由此才有发展、变化。这就是承认对立面的矛盾是发展变化的根源。照董仲舒的说法,阴实际上不能发生什么作用。这就是否认对立面的矛盾是发展、变化的恨源,由此否认了辩证法。他的自然观,是以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为基础的。董仲舒吸收了以前唯物主义的思想资料,加以改造,使之成为唯心主义思想。他的关于阴阳的说法是吸收了易传中辩证法的思想资料,加以改造,使之成为形而上学思想。
照这个说法,阴在自然界,是经常受到控制和压抑的。董仲舒所以这样说,一方面是企图以此证明“天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因此统治者统治人民也应多用“德”,少用刑,以缓和阶级矛盾。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董仲舒企图以此证明“阳尊阴卑”,统治者对于被统治者的控制和压抑是应该的。
说“阳德阴刑”、“阳尊阴卑”,就是认为四时的变化体现了一种道德的目的,这就把阴阳二气的运行神秘化了。这是目的论的自然观,也是唯心主义的自然观。
在这种有神论和目的论的支配下,董仲舒进一步又把阴阳二气本身看成了具有意识、欲望和道德性质的神秘势力。他说:“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阳尊阴卑》)又说“阴,刑气也;阳,德气也。阴始于秋,阳始于春。春之为言犹偆偆也;秋之为言犹湫湫也。偆偆者,喜乐之貌也;湫湫者,优悲之状也。”(《王道通三》)“春气爱;秋气严;夏气乐;冬气哀。爱气以生物,严气以成功,乐气以养生,哀气以丧终,天之志也。”(同上)这是说,气不仅能爱能恶,而且有喜、怒、哀、乐的情感。正是由于气的这些意识和情感的变化,才形成了春、夏、秋、冬四季的不同。从这里可以看出,董仲舒所讲的气,已经不是物质性的东西的概念,而是把这个原来是关于物质性的东西的概念作了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的歪曲。这是董仲舒所讲的气的学说的另一个特点。董仲舒所讲的这种气,也成了汉代神秘主义思潮的理论基础之一。
董仲舒的阴阳学说的政治目的,在于论证封建的等级制度和社会规范的合理性,为封建的君权、父权、夫权制造根据。他说:“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诸在上者皆为其下阳,诸在下者各为其上阴。”(《阳尊阴卑》)“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基义》)这是说,封建的等级秩序是阴阳两种法则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他认为,在自然界中阳气的运行,占主导的地位,因此,在社会生活中,阳的势力也占统治地位。他说:“幼者居阳之所少,老者居阳之所老,贵者居阳之所盛,贱者居阳之所衰。藏者,言其不得当阳。而不当阳者,臣子是也;当阳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阳为位也。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天辨在人》)从这里可以看出,董仲舒在自然观方面竭力推崇阳气,目的在于论证君、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还认为,在自然界中,阳气使万物生长,阴气使万物收藏。但阳气常居实位而阴气常居空位。因此,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在君、父、夫处于主导地位的条件下,臣、子、妻应该服从、辅助,不要搞对立斗争。他说“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待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以此配天。”(《基义》)这样董仲舒的阴阳学说又在世界观上为儒家的仁义道德和德治主义立了一个理论根据。用他的话说,就是所谓“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同上)。他也正是从这种论证出发把道德观念强加于自然界,将阴阳二气神秘化,完成了唯心主义和目的论的体系。
从表面上看,董仲舒似乎有一种以五行为间架的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他同样是从当时的科学知识中吸取了自己所需要的材料,进一步将五行神秘化,为自己的唯心主义体系服务。
董仲舒认为五行的关系就是社会伦理的关系。他解释“五行相生”说“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五行之义》)又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尽为人之道也。故五行者,五行也。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经也,此之谓也。”(《五行对》)又说“是故木已生而火养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乐木而养以阳,水克金而丧以阴,土之事天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五行之义》)这是说,五行相生的顺序,体现了封建的君臣、父子的关系在五行之中,董仲舒特别表扬土德。他说“土者,五行之主也。五行之主土气也,犹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是故圣人之行,莫责于忠,土德之谓也。”(同上)他认为,土处于五行之中,其他四行都不能离土。它不主管某一时,可是它赞助其他四行以形成春、夏、秋、冬四时。因此,土有忠臣孝子的行为,其品德最为可贵。从以上这些材料看,董仲舒把五行的运行同样伦理化。
他不是从五行的机械的物质性能,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是用社会伦理的关系,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按照董仲舒所作的解释,五行的运行,同样体现了一种道德目的。这就又把原来是唯物主义的五行学说歪曲为唯心主义和目的论,用以论证封建秩序和封建道德的永恒性和合理性。
(节选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册,人民出版社,1988)